介入模式簡介

目前針對重複自殺/自傷個案的介入模式仍屬不足,已有的模式亦難稱成熟,仍有繼續發展的空間,以下介紹較成熟且經歷過實證測試的幾種介入模式:

1. 運用問題解決心理治療之介入模式

問題解決心理治療常用於急性危機之處理,著重於強化個案原有之問題解決技巧,引導個案鎖定危機之焦點,使個案能逐步解決問題;該模式配合門診或住院模式,在危機處理之場景中,已有確定之療效,並具有療程較短之特性。對於重複自殺/自傷之個案,其自傷行為可視為新的危機,進而透過問題解決心理治療模式的介入,來過繼到更平穩的狀態。

2. 密集介入配合服務外展

此類介入模式,旨在提升介入的強度和延伸性,針對重複自殺/自傷之個案,給予較深度較密集的介入,例如短期留院或例行性約診;同時,將介入模式透過定期家訪、電訪,拓展到個案的生活中,增加與個案的接觸,使介入的效果可以在時間軸和空間軸上延伸。

3. 運用應急卡之介入模式

應急卡的觀念在於提供個案終極的可近性,猶如錦囊妙計,個案被告知在瀕臨失控手足無措時,可以因為應急卡而儘速得到專業的扶助;應急卡上可以是可24小時聯絡的專門熱線,亦可以是出示應急卡,即可直接入院接受緊急處置,但總結來說,應急卡就是增加個案接受專業協助的機會,而如此的安排亦有認知行為治療的效果:使個案習得處理危機的方式,而有時卡片本身就能帶來安撫的效果。

4. 運用辯證式行為治療之介入模式

辯證式行為治療原是設計來處理邊緣性人格疾患的重複自殺/自傷行為,結合了認知行為、個案管理、以及辯證,在實證研究中已證明有明確成效;近來,相同的處理觀念也逐漸拓展到其他的重複自傷族群。

5. 使用長效抗精神病藥物針劑

藥物治療一直被期待能減少重複自殺/自傷的行為,但藥物是否能改變行為及性格傾向一直以來都是討論的焦點。考量重複自殺/自傷個案的藥物遵從性,以及其衝動特質,曾有文獻報告使用長效針劑來嘗試減少這些個案的自傷行為,但實務上需符合主管機關核准之適應症以及考量藥物副作用。

6. 使用抗憂鬱劑

部份抗憂鬱劑除了能改善憂鬱情緒,亦被證實可減少衝動行為,是故在普遍有情緒困擾的重複自殺/自傷者中,若有符合主管機關核准適應症之個案,抗憂鬱劑常被嘗試使用來減少自傷及自殺行為。近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曾針對抗憂鬱劑提出與自殺行為相關之警語,引發部份民眾以及學界關切,然而也有部份文獻指出:抗憂鬱藥物之投予與自殺行為無顯著關聯,特別是針對成年及老年人。在臨床處置上,仍需整體考量積極治療精神疾病對與防範自殺之效益,以及各種藥物副作用風險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