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與無助-積極治療與陪伴

建明,20歲男性,因為燒炭初次受通報。

(關懷訪視員:陳泰尹)

一個炎熱的下午,歷經了多次的電訪未遇,我終於透過家訪順利的與建明跟他的家屬進行了初次聯繫。舅舅告訴我,建明的雙親都已經過世,由外公及外婆隔代教養。他則是因為涉入了與未成年女友的強制性交罪,受不了壓力才會在半夜喝酒後點起先前烤肉剩下的炭自殺。

第一次見到建明的當下,至今仍讓人難以忘記。面部的無表情讓我不太習慣,口齒的不清造成了訪視的無效率,而大小便的難以控制,以及房間內不時飄散的惡臭,更讓訪員難以招架。但就算是如此,透過主觀的觀察,以及對家屬的追問,我大致可以歸納出建明在進行完高壓氧治療後,目前規律回診服藥於某醫院的神經科,目前除有部分後遺症外,生命跡象尚稱穩定。因此,我首先同理近期建明及家屬所面臨的壓力,並對當日的危機應變以及後續處理中,家屬的冷靜沉著表示肯定。最後,我在進行自殺防治相關衛教、表達後續追蹤計畫並留下資源手冊及聯絡方式後結束初次訪視。

追蹤了一陣子以後,建明的身體與情緒狀況已明顯改善,我也逐漸的能夠與他建立關係,並進行更進一步的訪視與協助。原來,建明家中有數人皆有自殺紀錄。至於建明涉入的案件,則是前女友提出分手的時候,自己一廂情願的認為雙方的感情仍在,因此扯下對方的衣物試圖性侵。後續雖沒有得逞,卻已違法並進入正式偵審階段。在自殺或再自殺意念上,聽來則是已有部分舒緩。但此時,我察覺到讓我不大安心的兩件事。首先,建明近期的身心狀況雖然看似逐漸穩定,且過去未曾看診過精神科,但對照於其他列管個案,建明依然有明顯活動力低落、面部無表情、言語無法連續或難以理解、不切實際的一廂情願、學業發展不順利等特性,若考量入個案的年齡及家中的結構性風險,確實有就醫之需求。其次,面對即將到來的偵審,不論是能力或是經濟上,建明及家屬顯然都無力負荷。因此,我除了訪視之外,同時運用許多時間對建明及家屬進行溝通與衛教,鼓勵主動就診精神科,同時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進行評估與協助,希望建明可以在案件偵審的過程中可以獲得專業協助。

幾週後,依照約定我又準時進行家訪。建明的外觀上看來還是復原的不錯,但談話過程中精神狀況的不穩定以及言詞的不合邏輯卻讓人開始擔憂。法律扶助部分,他表示已不再需要,原因在於法官已裁示無罪釋放。燒炭自殺的部分,他更表示這並不是自殺,而是想要證明自己可以控制無名火。訪視內容的特殊轉折吸引了我的注意,透過追問家屬,更發現了建明近期確實有明顯的自言自語等特殊行為。因此在獲得建明及家屬的同意後,在村長協助下我們立即送他到精神科就診,尋求專業的醫療協助。在主治醫師進行專業評估後,認為建明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在建明及家屬同意下讓他住院進行積極性治療。住院期間,訪員則規律於院內進行訪視。

在追蹤了半年之後,在醫療的部分,建明已經出院,目前規律回診服藥中。在案件的部分,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建明的資格符合規定,未來案件的偵審將由該會協助聘請律師提供專業服務並支付費用,目前全案上訴中。在自殺意念上,透過建明自己的努力及眾人的協助,經評估已較先前穩定,且追蹤達半年而無再自殺之狀況發生。因此,我再次對於建明及家屬進行自殺防治衛教並留下相關資料,也再次肯定他們的努力,並在獲得督導以及建明之同意後結案處理。

很快的,兩年過去了。在建明的努力及主治醫師的協助下,建明的病情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也未有再次自殺的狀況發生。我上次見到他,不過是這週的事。在醫院的候診區,他揮了揮手,跟我說了句早安。我也給了他一個微笑,一句早安。